ONA介绍


共建全光网络产业生态,面向商业成功,有效推进全光网络产业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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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:常务理事会、专家委员会工作组,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


本委员会设置常务理事会,常务理事会代表联盟行使管理权力。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代表、副理事长单位代表、秘书长组成。常务理事会三年一届任期,三年到期重新选举;通常情况理事长连续担任不超过两届(六年)。


理事长/副理事长由理事长单位/副理事长单位推荐人员担任,若相关人员因公司内部岗位更换或者其它原因不适合再出任理事长/副理事长,理事长单位/副理事长单位内部可以推荐人员更替, 但需要提前30天正式通知常务理事会。

常务理事会主要职权

(一)负责委员会战略等重大工作的规划与执行;

(二)提名、选举和任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

(三)决定专家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的聘任; 

(四)讨论、制订和决策委员会年度关键工作; 

(五)审议和决策工作组的设立、组织人选、工作组及会员提交的重大议案,并形成决议;

(六)审议和决策委员会本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和上年度财务决算草案,决策本年度会员年费数额; 

(七)监督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工作,听取和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; 

(八)审议和决策其他重要重大事项。

专家委员会主要职权

(一)为委员会的发展及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指导;

(二)提出委员会重大研究立项建议,负责委员会重大项目的论证及评审等工作的技术把关;

(三)为常务理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建议; 

(四)为理事会成员提供专家和咨询建议。

(五)常务理事会对专家委员会成员每年进行一次评审。

秘书处主要职权

(一)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,负责组织、管理、协调委员会的各项工作;

(二)负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;

(三)起草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 

(四)负责委员会会员加入与退出申请的受理; 

(五)负责组织对接委员会与政府、企业、其它机构等的项目合作;

(六)协同市场推广与合作组,进行媒体宣传、展会推广、交流研讨等工作; 

(七)负责办理会员大会、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本委员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,其工作应接受本联盟的管理和监督。 


基于联盟和技术委员会各自运作特点和性质的不同,同时成立绿色全光网络技术联盟、绿色全光网络技术委员会。同一套班子,两块牌子。钢印和公章是绿色全光网络技术委员会,经过公安局备案。